我们的主要实务经验包括:

 

阿里巴巴 (Alibaba.com) 收购中国万网 (China Civilink) 85%的股权。

高盛集团之联营公司GS Capital Partners VI Fund, L.P.申购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的可转换债和认股权。

TPG Capital 公司通过申购沃尔玛控股公司的H股向其投资近10亿港元。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全球最大的工程建设公司之一)52亿美元H股及A股全球发售及其在香港和上海上市。

瑞士银行、瑞士信贷、中金公司和高盛联合承接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招股集资31美元及其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项目。

就中国领先的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公司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初次公开招股集资15亿美元并在香港上市,为高盛摩根士丹利德意志银行提供法律意见。

就中国电信业重组,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就 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 对中信银行和 Chin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Holdings 的战略性投资,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就国泰航空公司和港龙航空有限公司股权重组以及国泰航空公司增购中国国际航空公司H股,为太古公司国泰航空公司提供法律意见以及为太古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关于其向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增购国泰航空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

就 3Com Group 从华为集团收购华为-3Com 的49%股权,为4.3亿美元融资的牵头安排人提供法律意见。

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将 JSC Karazhanbasmunai (持有 Karazhanbas 油田)的50%间接股权出售予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其将余下的50%间接股权出售予 JSC Exploration & Production KazMunayGas 的关联公司和与此相关的融资,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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